国际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4/28 15:17:39
访问量: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农业大学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建设方案》,发挥心理委员教育引导作用,国际学院特制定院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办法,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1.班级心理委员
2.学校或学院心理部成员
3.沁心港湾心理委员协会成员
二、参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已取得心理委员初级班培训证书,并且工作满1学年。已取得心理委员中级班/高级班培训证书的同学优先。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完成各项工作。2023级新生团培带领者优先。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6、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7、组织或参与组织校、院或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5.25心理健康节、10.25心理文化节获奖同学优先。
8、参加“同心同行”——朋辈心理技能大赛(点击链接查看比赛详情5·25心理节丨“同心同行”——朋辈心理技能大赛期待你的加入!)
三、评选办法
请有意向参加心理委员评选的同学于2024年5月7日20:00前将申报材料命名为“优秀心理委员+姓名”发至邮箱hht3104@163.com
国际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