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学院社会工作类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促进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规范社会工作、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资格
(一)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二)积极参与组织和参加各种社会工作、校院活动和公益劳动或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化活动并为校、院赢得声誉,组织协调同学参加各类文化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
二、奖项设置与评定标准
(一)校级社会工作类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优秀一等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二等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三等奖学金、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评选标准按照校团委要求执行,推荐名额不突破学校当年分配指标。
(二)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包括:社会活动优秀一等奖学金、社会活动优秀二等奖学金、社会活动优秀三等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其中:
社会活动优秀一等奖学金:奖励积极组织、协调、统筹学院各种活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党支部主要干部、海外学生会主要干部。奖励金额每人1500元,每学年不超过10人。
社会活动优秀二等奖学金:奖励积极组织或参加学院的各种活动,取得一定成绩;在班级建设、学院学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奖励金额每人1000元,每学年不超过20人。
社会活动优秀三等奖学金:奖励积极组织或参加学院的各种活动;积极组织班级活动,工作成绩显著的同学。奖励金额每人600元,每学年不超过30人。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积极参加学院文体活动并为学院赢得声誉;组织协调同学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同学。奖励金额每人200元。每学年不超过40人。
(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校级)和社会活动优秀奖学金(院级)原则上不兼得,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校级)和文体活动奖学金(院级)不兼得。
三、评定办法
(一)校级评选:校级学生组织分为学校共青团系统、学生会、学生团体三类情况申报,由校团委组织进行评选,不参与学院评选,评选结果将向学院反馈。
(二)院级评选:评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院级学生组织分为学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学生团支部、学生辅导员四类情况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参与社会工作身兼多职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选择一类学生组织申报,参评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可依据其在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
四、评定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学校社会工作类奖学金评定程序
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后,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院社会工作类奖学金评定流程
1.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学生组织(院分团委、学生会、辅导员、党支部、团支部)申报;
2.院级各学生组织填写推荐意见,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推荐;
3.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院级学生组织进行评选;
4.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公示评选结果,校级荣誉按申报要求报校团委;
5.获奖名单公示;
6.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社会工作优秀奖和文化活动优秀奖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评选。
(四)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评选社会工作优秀奖和文化活动奖学金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