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学生宿舍检查评比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加强宿舍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建设文明宿舍,为广大学生提供良好、和谐的住宿环境,我院相关部门负责老师、学生辅导员、学生会成员将于本周四周五中午全面检查我院所有年级的所有宿舍,请大家届时在宿舍等候,并及时清理宿舍。
检查结束后我们将对表现优秀的宿舍给予表彰及奖励,对不合格的宿舍将严肃处理,并且今后给予持续关注,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任何同学都有权向学院老师反映,维护国家、学校和自身的正当权益。
具体检查时间:2014年3月13日(周四)中午12:30-13:30
2014年3月14日(周五)中午12:30-13:30
反应问题邮箱:wanglixuan@cau.edu.cn
附:《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六章“宿舍安全规定”第三十条-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在宿舍内严禁有以下行为:
擅自挪用、乱用、破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在宿舍楼内携带或存放各种有毒物、易燃易爆物以及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
私自存放和使用劣质电器、无3C认证产品、非安全器具,包括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吹风、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设备;
私拉电线或私接电路;
长时间不是寝室内时不关照明灯、充电器等电器;
使用明火以及在宿舍内烧煮饭菜;
吸烟,乱扔烟蒂等燃烧物;
饲养宠物;
其它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禁止流动小商贩和学生在宿舍楼内经商,禁止进入学生宿舍内推销商品。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三十七条-违反学校关于学生宿舍有关规定,给予下列处分:
(一) 违反学校学生宿舍作息制度,对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给予下列处分:
(一) 违章用电用火,造成安全隐患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 违章用电用火或其他违章行为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 因过失引起火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