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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中国农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返校复学及申请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10:01:54       访问量:

各位同学:

你好!

根据我校与国(境)外合作院校签署的联合培养协议,联合培养学生若获得对方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可在我校最长学习年限内(普通专业6年,动医专业7年)返校复学并申请我校原专业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满足我校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我校原专业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未满足条件的学生,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补修完相应课程,再提出学位申请。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的工作安排,我校学位委员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讨论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因此,联合培养学生应当在每年5月20日(春季学期)或11月20日前(秋季学期)返校复学并申请学位(返校申请学位的最晚时间为最长学习年限当年的5月20日。我校最长学习年限为所修读专业学制加两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超过当学期的申请日期,则不再受理当学期的复学及学位申请。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联合培养学生返校申请学位的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 已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一、据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国外学位认证的负责人介绍:

1. 所获国外学位必须通过认证才能为国内用人单位认可;

2. 学生在认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农大的本科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国外大学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两校联合培养协议复印件等。因此,凡将来有意回国内就业者,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二、学历证书申请期限和条件:

期限:接到我校录取通知书的年份+学制(动医为5年,其他专业为4年)+2年内。

条件:已获得外方学位证书,且专业与农大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农大前两年(2+2/2+4)或三年(3+2)的培养方案。

1. 学历证书申请所需材料:

(1)《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复学审批表》(2份)、《中国农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学历审批表》(2份)(见附件);

(2)外方学校的学历证书(纸质版原件及3份A4复印件,3+2除外),成绩单(纸质版原件及3份复印件);

(3)保留学籍或休学证明书;

(4)电子2寸证件照(照片规格:蓝底免冠2寸证件照:≥1500*1000像素,分辨率≥250DPI),发至本学院教务老师邮箱(icb8@cau.edu.cn)和学籍科邮箱(E-mail:gaibaochuan@cau.edu.cn

2.学历证书申请时间:

春季学期5月20日前。(若上述材料不齐,可以在秋季学期11月20日前申请)

3.学历证书申请程序:

(1)持上述所有材料到所属学院审核(国际学院学生至学院209办公室,持所需材料发起办理);

(2)持学院审核后的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复学手续(东区主楼246,周一、二、三、五;西区主楼219,周四);

(3)办理复学时,缴纳半年年学费(授予农学学士的1500元,其他学位的2500元,温馨提示:财务处每周四办理收费并只收取现金);20元的照片上网费(由教育部指定的新华图片社签约的照相公司负责收取,教务处代收)。

4.学历证书的发放:

经过审核准予复学并授予学位学历的学生,于春季学期6月底和秋季学期12月底到所属学院领取学历证书。

☆ 未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请尽快完成学业,顺利取得国外大学学位证书,在最长学习年限当年的5月20日之前,回校办理复学手续。

 

若在我校原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学校将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农大教字[2016]11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一)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二)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做退学处理。

 

由于许多同学往年报名时登记的邮箱已失效或不再使用,导致无法收到本次通知,请大家在私下建立的微信群或QQ群中相互转告,非常感谢!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一切顺利!

 

教务处学籍科   曾佳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