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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际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5/17 13:41:38       访问量:

各毕业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精神,评选在服务乡村振兴中解民生、治学问,具有“自找苦吃”精气神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现将我院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对象为我院2023届在规定学制内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学生。本学期正常农大注册或国外合作院校(UCD\OSU)注册。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伟大祖国,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

(三)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或在知农爱农、强农兴农担当作为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勇于砥砺奋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攻坚克难中创造成绩、成长成才,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六)违纪处分期未满的毕业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或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名额

我院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33人;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11人。

申请方式

1. 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需要在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人需要提前准备个人展示PPT进行答辩,内容需涵盖“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限时三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前需提前填写下方问卷,完成后再发送申请材料,因个人原因未填写问卷或问卷内容不实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https://www.wjx.top/vm/m7FH0h1.aspx 

申请材料纸质版包含所有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包括所有登记表和证明材料扫描件。

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119办公室(国外学生请邮件内说明情况,可不交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将所有附件压缩到一个压缩包中,以附件形式发送icbxsyzck@163.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请以“【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姓名”命名;附件及表格请以“姓名+文件名”命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概不受理。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21日下午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中国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国际学院

2023年5月17日